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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發 | 第四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申報工作啟動!
6月15日,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通知,組織開展第四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培育工作,及第一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復核工作同時啟動?,F將有關通知轉發如下:
一、申報要求
1.第四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由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自愿申請,第一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自愿提出復核申請,相關申請均不收取任何費用,不需要也不建議通過任何中介機構輔助申請。審核堅持公平公正,企業只要如實填報,并提供資料即可。
2.符合《辦法》中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有關認定標準,相關概念需按《辦法》附件4中“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”嚴格把握。
3.對于已列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或產品的企業,不再推薦;對于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存在控股關系(持股/被持股比例超過50%)的企業,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企業,不予推薦。
二、關于第四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培育
推薦和初核。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(以下統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)負責組織第四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初核和推薦工作。擇優組織符合申報要求企業填寫“第四批專精特新‘小巨人’企業申請書”(附件1),初審核實后提出推薦意見。
審核公布。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對各地上報的推薦材料進行審核。根據審核結果,確定并發布第四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名單。
三、關于第一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復核
推薦和復核。復核工作以地方為主,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符合申報要求的第一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填寫“第一批專精特新‘小巨人’企業復核申請書”(附件2),并結合工作實際提出復核材料要求。要堅持嚴標準、進行嚴把關,通過現場調研與材料審核相結合的方式,按照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認定標準逐一審查、核實后,提出推薦意見。對于未通過復核的“小巨人”企業,也需說明原因。復核申請書及佐證材料留存備查。
審核公布。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組織專家重點從企業規模、創新能力、合規經營、產業導向等方面,對各地復核推薦企業進行形式審核,視情況對企業進行抽查,確定并發布通過復核的第一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名單。為加強政策銜接,在該名單發布前,原第一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稱號依然有效;在該名單發布后,原第一批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稱號自動失效,以該名單內企業為準。
四、申報方式
1.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業申請和復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,線上與線下數據應保持一致。
2.企業通過線上系統報送(zjtx.miit.gov.cn,技術支持電話:0571-56137700)。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報材料,自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期間上傳。
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初審核實后,按要求報送紙質材料(佐證材料無需報送,妥善保管,留存備查)。
附件